[科学研究] 2020.07.15 ❄00083 科学研究之于研究者的意义分析

成年人耗费心力和体力去从事某种工作,大抵上有四种情形:一是为了获利,二是有快乐,三是无奈,四是被迫。获利,快乐和被迫不言而喻。无奈,即是因自身或处境而非他人强迫只能做某种工作,比如只会某种技能或只具备某种能力(例如出卖体力的农民工)。
一个人做工作的状态,应该是获利的同时也快乐,或者快乐的同时也能获利。
科学研究也当如此。

从事科学研究的人,当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:单位薪资,成果奖励和某些福利保障等等。这为研究者的生存和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,具有现实和世俗意义。但若因此来从事科学研究,必定会痛苦不堪,即使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,因为科学研究是一件极其耗费时间和心力的事情。因此科学研究对于研究者的意义,只需从“快乐”的角度来考量

如果做研究的时候,你是快乐的,那么你就做研究吧!这就是科学研究真正的意义所在。

这样考虑,还是近代早期那些欧洲贵族科学家最快活,闲着没事干凭着兴趣捣鼓各种研究,一不小心发现这发现那,想想就觉得真是不亦乐乎……若考察科学的哲学起源,更是如此。哲学即爱智慧,这里的爱恐怕也是难以抑制的兴趣吧。

因此从事科学研究的理由,唯一地是对研究的兴趣。

研究的兴趣,有一般的研究兴趣和对特定研究领域的兴趣。一般的研究兴趣是对以理性和实证的方式探索未知的兴趣;对特定研究领域的兴趣是指对某种领域未知的偏好。在基于一般的兴趣选择从事科学研究时,还应进一步选择特定的偏好领域,后者也尤为关键。

另外, 对科学研究的兴趣,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对如上所说”以理性和实证的方式探索未知”感兴趣。探索未知的方式有很多,且不一定是理性和实证的,譬如文学和艺术。

谈到这里,我们发现除了“快乐”,科学研究对于研究者还有另一种更高层次的意义,即“追求理性的生活方式“

因此,科学研究之于研究者的意义在于,对“以理性和实证的方式探索未知” ”感兴趣“而感到”快乐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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